01,日耳曼
日耳曼人(Germani或Germans)亦称条顿诸民族(Teutonic Peoples),指使用印欧语系中日耳曼诸语言的任何一个民族。日耳曼人是一些语言、文化和习俗相近的民族的总称。这些民族从前2千年到约4世纪生活在欧洲北部和中部,即波罗的海沿岸和斯堪的纳维亚地区。日耳曼人属于雅利安人种,语言属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语族,日耳曼人不称自己为日耳曼人。在他们的漫长历史中他们可能也没有将自己看作是同一个民族。民族大迁徙后从日耳曼人中演化出斯堪的纳维亚民族、英格兰人、弗里斯兰人和德国人,后来这些人又演化出荷兰人、瑞士的德意志人、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和南非的许多白人。在奥地利也有许多日耳曼人后裔。许多这些新的民族今天都是与其它民族混合而成的。
日耳曼诸民族的族源尚无确说。据说是使用铁器的北欧人与使用青铜器、操印欧语系的波罗的海南岸居民混合而成,青铜时代晚期,这些人居住在现今瑞典的南部、丹麦半岛以及德国北部介于埃姆河、奥得河与哈次山脉之间的那片地方。最早使用“日耳曼人”这个词的是希腊历史学家青铜时代的日耳曼人服饰波希多尼。他在约前80年时第一次使用这个词。也许他在与中欧的某一个今天无法考证的小民族接触时听到了这个词并将它用来称呼所有的日耳曼民族。有可能这样一个小民族的名字后来成为了整个民族群的名字。
公元前51年恺撒在他的《高卢战记》中使用了日耳曼人这个名称。恺撒这里将所有莱茵河以东的民族统称为日耳曼人。到此为止罗马人将欧洲西部的民族称为凯尔特人,而欧洲东部的民族被称为赛西亚人。到此时为止罗马人才认识到日耳曼人并非凯尔特人,而是一个独立的民族群。塔西佗说高卢人称莱茵河以东的民族为“日耳曼人”。后来这些民族自己也称自己为日耳曼人。根据这个叙述这个词有可能是从凯尔特语过来的。严格地说只有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们才能将这些民族称为日耳曼人。欧洲北部的青铜器时代的人几乎可以肯定是日耳曼人。而所谓的战斧人与日耳曼人之间的关系还有争议。最新的理论通过对河流和地名的研究认为日耳曼人的产生地在今天德国中部山区的北部。但大多数学者对这个理论持怀疑态度。塔西陀时代,各个日耳曼民族都意识到彼此之间存在著一种亲属关系。一些在罗马军队中服役的日耳曼人有时会自称为日耳曼尼人(Germani),而那些生活在莱茵河以东的自由日耳曼人则没有一个专门用来称呼自己的集体名字,直到西元11世纪时,他们才采用了diutisc(现代德语deutsch,义为「属于人们的」)这个形容词来自称,由此这个词才流行开来。至于Germani这个族名及该族所用语言,其确切涵义尚不可考。
历史:
最早的关于日耳曼人的报道来自他们与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接触。
约前330年希腊旅行家毕特阿斯从马赛出发报道了北海地区和在那里生活的民族。约前200年东日耳曼人中的巴斯塔奈人进入今天的罗马尼亚东部并与马其顿和巴尔干半岛上的其它民族发生战争。
辛布里人和条顿人的长征
约前120年辛布里人和条顿人南移,其原因今天没有完全能够考证。当时的历史资料说日德兰半岛上发生了一次大风暴,因此那里的居民离开了他们的家乡。今天更多的人怀疑是气候变化造成的饥荒是迁移的原因。
约前113年他们遇到罗马人。在两个民族的交战中罗马人几乎全军覆没。日耳曼人将一场突然来到的暴风雨当作他们的气候神的警告因此中止了作战。
前109年、前107年和前105年罗马人一再与这两支日耳曼人作战,但每次都战败。一直到这两个民族分裂后罗马人才于前102年战胜了条顿人,前101年战胜辛布里人。
阿里奥维斯图斯和恺撒辛布里人和条顿人向凯尔特人居住的中部山区的突破沉重地打击了德国中部和南部凯尔特人的力量。后来其它日耳曼人(比如斯维比人)得以在今天的黑森州和美因河流域定居。在他们的首领阿里奥维斯图斯的领导下他们甚至闯入高卢,但在那里被恺撒于前58年击败被迫退回莱茵河东。
前1世纪恺撒占领高卢使得日耳曼人成为罗马人的直接邻居。这个接触始终不和平。恺撒于前55年和前53年渡莱茵河对日耳曼人进行惩罚性进攻。但恺撒将莱茵河看作日耳曼人和罗马人的边界。
奥古斯都向易北河的进发但此后莱茵河边境依然不和平。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决定将驻扎在高卢的士兵迁移到莱茵河。但莱茵河边境依然不稳定。
奥古斯都因此改变了他的策略。从前12年到前9年他的养子尼禄·克劳蒂乌斯·杜路苏斯多次对日耳曼人进攻。他征服了多个日耳曼民族。但这些民族不是真的投降罗马帝国。前8年杜路苏斯在撤退时从马上摔落负伤死亡。他的兄弟提庇留从前8年开始恢复杜路苏斯的进攻。4年他征服了至此为止一直反抗罗马的切鲁西人。为了继续向易北河进发,罗马人在莱茵河东建立了一系列城市。今天德国黑森州的一些城市的名字来自于拉丁文。
6年罗马人企图从美茵茨出发进攻位于今天波希米亚的一个王国。但这个行动半途而废因为在今天的匈牙利爆发了动乱。虽然如此罗马人依然将到易北河的日耳曼地区看作他们的一个省。
条顿堡森林战役日耳曼人的抵抗似乎被消灭后,普布利乌斯·昆克蒂利乌斯·瓦卢斯受命在被占地区引入罗马的法律和收税。他在那里同时是省长和莱茵河军团的最高指挥官。瓦卢斯在此前在叙利亚就已经获得了一个残暴贪婪的名声。他的统治很快就激起了日耳曼人的反抗。他下令严惩反对罗马的人,而他引入的税在日耳曼人眼里非常不公平。对日耳曼人来说,只有奴隶才交税。
在这种情况下切鲁西贵族阿尔米纽斯得以团结多个日耳曼人部落。阿尔米纽斯本人拥有罗马公民权甚至是罗马骑士。他利用瓦卢斯对他的信任而将瓦卢斯引入一个圈套。在条顿堡森林战役中罗马丧失了三个军团(约25000士兵)。这样罗马向东发展的计划就在9年结束了。到民族大迁徙为止日耳曼人受罗马的影响甚小。
条顿堡森林战役后罗马和日耳曼的关系14年和16年在吉曼尼卡斯的领导下罗马军队再次渡莱茵河进入日耳曼人地区。历史学家对这两次远征的性质还争议不清。因此它们是罗马的扩张政策的继续还是惩罚性进攻不明。
但此后日耳曼人与罗马人的战争依然不断。29年罗马军队平息一场至此为止比较亲罗马的弗里斯兰人的暴乱。69年为了扑灭巴它瓦人的暴乱罗马不得不从西班牙和不列颠调兵。
83年罗马皇帝多米提安决定将罗马在莱茵河和多瑙河的边界向北移。在莱茵河以西和多瑙河以北罗马建立了一条很长的界墙来保护罗马和日耳曼之间的边界。同时莱茵河地区被分为上日耳曼省和下日耳曼省两个省。
1995年后的研究认为上日耳曼界墙不是在83年/85年在多米提安统治时建立的,而是98年后在图拉真统治时建立的。100多年来的研究在上日耳曼界墙没有发现任何98年以前的文物(比如界碑、刻印或可用来确定时间的木头)。而且这道界墙更适合图拉真时期的军事需要。多米提安时期这个需要不是这么明确。
122年在哈德良统治下罗马人将内卡河和多瑙河之间的界墙再次向北移了20到40千米。最后一次罗马将它的边境向日耳曼地区移动时在159年在安托尼努斯·比乌斯统治时进行的。
马克曼战争2世纪在日耳曼地区发生了两个重要的变化:首先过去分裂的日耳曼部落联合为大部落,其次日耳曼人越来越多地对罗马边界进行袭击。
167年马克曼人、夸地人、伦巴第人、汪达尔人和其它部落进入潘诺尼亚省导致马克曼战争(167年至180年)。马尔库斯·奥勒里乌斯领导了四次军事行动征服了入侵的日耳曼人。当时罗马可能有建立两个新的省的计划。但180年马尔库斯·奥勒里乌斯死后,他的儿子科莫德斯恢复了过去的防卫性战略。他与日耳曼人修和。
许多历史学家将马克曼战争看作是民族大迁徙的前奏。其原因是哥特人向黑海和汪达尔人向多瑙河的迁徙所造成的罗马边境上的人口的变迁。这些日耳曼民族迁徙的原因今天还无法断证,有可能是饥荒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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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区别
我们先考察一下整个日耳曼族的共同点以及日耳曼族与拉丁族的区别。——在外貌方面,他们的肉更白更软;眼睛通常是碧蓝的,往往象意大利法安查陶器上的那种蓝,或者是淡蓝,越往北,颜色越淡,荷兰人的眼睛有时竟黯淡无光;头发是淡黄的亚麻颜色,小孩子的头发几乎是白的,古代的罗马人已经看了惊奇,说日耳曼的儿童长着老年人的头发。皮肤是可爱的粉红色,在年轻姑娘身上色调特别细腻,青年男子的皮色较深,带点儿朱红,有时上了年纪的人也这样;但劳苦的壮年人皮肤苍白,象白萝卜,在荷兰是乳饼颜色,甚至象***的乳饼。身材以高大的居多,但长得高大粗壮,各个部分仿佛草草塑成或是随手乱堆的,笨重而没有风度。同样,脸上的线条也乱七八糟,尤其是荷兰人,满面的肌肉,颧头广大很凸出。反正谈不到雕塑上的那种高雅和细腻的美。都鲁土和波尔多一带有的是漂亮脸蛋,罗马和佛罗伦萨的乡下也很多一貌堂堂的人;在尼德兰却难得看到这一类五宫端整的长相,而多半是粗野的线条,杂凑的形体与色调,健壮的肌肉, 赛过天然的漫画。倘把真人的脸当做艺术品看待,那未不规则而疲弱的笔力说明艺术家用的是笨重而古怪的手法。
哲学艺术 (法)H. 丹纳(Hippolyte Adolphe Taine)著
身体的机能和基本需要也比拉丁人的粗鲁;行动和精神似乎完全受物质和肉体控制。他们非常好吃,近于专吃生肉的野兽。你们不妨把英国人与荷兰人的胃口,同法国人与意大利人的胃口作个比较,到过那地方的人都该记得那边客饭的菜多么丰富;伦敦,鹿特丹或盎凡尔斯的一个居民,一天好几次,若无其事的吞下不知多少食物,尤其是肉类。英国小说老是提到吃饭,最多情的女主角到第三卷末了已经喝过无数杯的茶,吃过无数块的牛油面包,夹肉面包和鸡鸭家禽。拉丁民族的乡下人只要一碗汤,或者一块涂蒜泥的面包,或者半盘面条,在北方的浓雾之下,这么一点儿食物是不够的。——由于同样的原因,日耳曼人喜欢烈性饮料。塔西德已经注意到这一点,以后我常常要引用一个十六世纪时亲眼目睹的证人,路多维谷·琪契阿提尼的记载,他提起比利时人和荷兰人时说:“几乎所有的人都有酗酒的倾向,他们嗜酒若命,不仅晚上,有时连白天也狂饮无度。”现在美洲,欧洲,,在大多数日耳曼族的国家,纵酒是普遍的恶习;自S和精神病一半都由纵酒促成。即使安分守已的人,中等阶级的人,喝酒的嗜好也很强。在德国和英国,一个有教养的人饭后带些醉意并不有失体统;每隔一些时候还会大醉一次呢;相反,在意大利是可耻的;而在上一世纪的西班牙,被人称为醉鬼是莫大的侮辱,决斗还不足以洗雪,非把对方杀死不可。在日耳曼人的乡上可绝对没有这样的事。那边酒店林立,顾客盈门,无数的零售商出卖各种啤酒和烈性饮料,可见群众的嗜好。阿姆斯特丹有的是小铺子,摆着湛亮的酒桶,只看见人们把白的,黄的,绿的,棕色的酒精一杯接一杯的灌下去,酒里往往还加生姜和胡椒,增加刺激。晚上九点,布鲁塞尔随便哪一家酒店,在棕色的木桌子周围转来转去的尽是卖蟹,卖咸面包,卖煮熟鸡子的小贩;顾客安安静静丅坐着,各管各的,有时成双作对,多半一声不出,抽着烟,吃着东西,大口大口的喝着啤酒,不时还夹一盅烈酒。在营养丰富的食物和大量的饮料把人身上的组织更新的时候,在肠胃满足而浑身也跟着舒畅的时候,他们不声不响的体味暖烘烘的感觉和饱食的乐趣:那个境界你们也不难领会。
他们的外表还有一个特点引起南方人的不快,就是感觉和动作的迟钝笨重。一个都鲁士人①在阿姆斯特丹做雨伞生意,一听见我讲法文,几乎扑到我怀里来,硬要我听了他半个钟点的诉苦。一个象他那样爱唠叨“性情急躁的人”,跟本地人来往简直是受罪;他说,“他们又僵又冷,既不会激动,也没有感情,老是半死不活,阴阳怪气,他们都是木头,先生,他们是真正的木头!”的确,他的唠叨和尽情流露的脾气跟当地的人正好处于极端。你跟他们说话,仿佛他们不能立刻就懂,或者他们表情的机器要等些时候才会开动;你常常会遇到一个美术馆的门房,一个本地的仆役,他们的蓝眼睛甚至会盯你发呆几分钟,要呆上一会几才开口回答。——在咖啡馆里,在火车上,大家都沉着脸,不动声色,叫人看了奇怪;他们不象我们需要活动,说话;他们可以几小时的呆在那里,跟他们的思想或烟斗做伴。阿姆斯特丹的太太们,在晚会上装扮得赛过百宝箱,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活脱是个雕像。比国,德国,英国的乡下人的脸,在我们看来是毫无生气,毫无精神的,或者是麻丅痹的。一个朋友从柏林回来,对我说:“这些人的眼晴都没有表情。”便是年轻的姑娘也有一种幼稚而懵懵懂懂的神气;我好几次从铺子的橱窗里望进去,看一个少女低着她那张粉红的,平静的,老实的脸做衣服,活象中世纪的圣母。法国南部和意大利的情形恰好相反,女工挤眉弄眼,即使身边没有人,好象跟椅子也会说话;南方人一有思想,马上就有手势。在日耳曼人身上,感觉与表情之间的交通似乎受着阻塞;心思的细巧,情绪的曲折,动作的轻灵,好象都是不可能的。南方人就拘怨北方人的笨拙和迟钝;在大革命与帝政时期的战争中,所有的法国人不约而同有这样的看法。——衣著和走路的姿态,在这方面是最好的标记:尤其用中等阶级和中下阶级做例子的时候。你们不妨拿罗马,蒲洛涅,都鲁士,巴黎的女工:同你们星期天在伦敦哈姆普吞广场上看见的女人比较一下:那些机器人似的大娃娃,身体僵硬,衣服穿得鼓鼓囊囊,只会炫耀她们紫色的披肩,刺眼的绸衣衫,金色的腰带,卖弄那一套俗不可耐的奢华气派。我还记得两个节日,一个在阿姆斯特丹,佛里士兰省里有钱的乡下女人都赶来了,头上套一顶小帽,小帽四周烫成许多管子形的皱裥,上面再颤巍巍的戴一顶蚌壳形的大帽子,脑门上贴着一件三角形的金首饰,鬓角上贴着金片和螺旋形的金箔,中间嵌一张惨白的五官不整的脸;另外一次是在德国的弗拉埃堡,乡村妇女都眼睛茫茫然的站在那里,一双脚扎实得很,身上穿着本乡的服装:黑的,红的,绿的,紫的裙子,褶裥笔直,象哥特式雕像上的一样,上身的衣衫前后都鼓得很高,加衬的羊腿袖其大无比,腰带差不多束到胳肢窝, 没有光彩的黄头发直僵僵的卷向脑后,挽的髻套在一顶极小的金银铺绣的帽子里,上面再戴一顶桔黄的男人帽,在这种奇形怪状的装束下面,身体象用镰刀削成,给人的印象赛过一根漆得花花绿绿的柱子。——总之,人类在这个种族身上比在拉丁族身上发展得慢而粗糙。意大利人和法国南方人,生活非常简单,头脑非常敏捷,自然而然的能说会道,会用手势表达思想,趣味高雅,懂得什么叫做优美大方,象十二世纪的普罗望斯人和十四世纪的佛罗伦萨人,轻而易举的一下子就有了修养和文化。拿日耳曼族和他们相比,我们几乎要认为日耳曼族比较低级了。
可是我们不能以第一个印象为准;那只显出事情的一面,和这一面相连的还有另外一面,正如阴影旁边必有光明。拉丁民族天生的早熟和细腻带来许多不良的后果:第一他们要求舒服;他们对于幸福十分苛求;他们要数量多,变化多,不是强烈就是精致的娱乐,要有谈话给他们消遣,要有礼貌使他们心里暖和,要满足虚荣,要有肉感的爱情,要新鲜的意想不到的享受,形式与语言要和谐:对称;他们很容易变为修辞学家,附庸风雅的鉴赏家,享乐主义者,肉欲主义者,好色之徒:风流人物,交际家。由于这些恶习,他们的文明逐渐腐化,以至于灭亡:古希腊和古罗马衰微的时代,十二世纪的普罗望斯,十六世纪的意大利,十七世纪的西班牙,十八世纪的法兰西,就是这种情形。他们的气质很快的变得文雅,但也很快的走上过于精致的路。他们要求微妙的刺激,不满足平淡的感觉,好比吃惯了桔子,把红萝卜和其他的蔬菜扔得老远;但日常生活是由红萝卜白萝卜和其他清淡的蔬菜组成的。意大利一位贵族太太吃着美味的冰淇淋,说道:“可惜不是桃子!”法国一位王爷提起一个狡猾的外交家,说:“看
他这样坏,谁能不喜欢他呢?”——另一方面,他们的感觉大敏锐,行动太迅速,往往趁一时之兴,遇到刺激,兴奋太快太厉害,甚至忘了责任和理性,甚至在意大利和西班牙随便动刀子,在法国随便放枪;因为这缘故,他们不大能等待,服从,守规矩。可是要事业成功,就得耐着性子,不怕厌烦:把事情拆散,重做,来了一遍再来一遍,永远继续下去、不让一时的怒火或幻想的冲动使日常的努力中断,或者改变方向。总而言之,把他们的性情气质和人生的过程相比,那末人生的一切对他们太机械,太严酷大单调;而对人生的过程来说,他们太激烈,太细巧,锋芒太露。每隔几个世纪,他们的文化总显出这个不调和的现象;他们向外界要求太多,而因为处理不当,连本来能得到的东西也得不到了。
现在让我们把拉丁族的优美的天赋,连同那些不良的倾向一齐取消;再让我们设想一下,迟缓笨重的日耳曼人有的是健全的头脑,完美的理智,他的后果又怎么样呢?日耳曼人感觉不大敏锐,所以更安静更慎重。对快感的要求不强,所以能做厌烦的事而不觉得厌烦。感官比较粗糙:所以喜欢内容过于形式,喜欢实际过于外表的装演。反应比较迟钝,所以不容易受急躁和使性的影响;他有恒心,能锲而不舍,从事于日久才见效的事业。总之,在他身上,理智的力量大得多,因为外界的诱惑比较小,内心的爆炸比较少。而在外界的袭击与内心的反抗较少的时候,理性才把人控制得更好。——考察一下今日的和整个历史上的日耳曼民族:第一,他们是世界上最勤谨的民族;在精神文明方面出的力,谁也比不上德国人:渊博的考据,哲理的探讨,对最难懂的文字的钻研,版本的校订,字典的编纂,材料的收集与分类,实验室中的研究,在一切学问的领域内,凡是艰苦沉闷,但属于基础性质而必不可少的劳动,都是他们的专长:他们以了不起的耐性与牺牲精神,替现代大厦把所有的石头凿好。在物质方面,英国人,美国人,荷兰人,也做出同样的事业。举一个英国工厂的布匹整理工或纺纱工为例:那简直是一架出色的自动机,整天的工作没有一分钟分心,做到第十小时还跟第一小时一样。倘若同一工场里有法国工人,对照就很显著:他们不能象机器一样的有规律,容易分心,厌倦,因此一天的生产量比较少;他们纺不到一千八百个锭子,只能纺一千二。南方人的生产力更低:一个普罗望斯人,一个意大利人,需要讲话,唱歌,跳舞;他们甘心游荡。得过且过,宁可衣服穿得破烂。在那儿,游手好闲好象是挺自然的,甚至于体面的。有些人为了面子而下肯工作,过的日子不是不清不白,就是干脆挨饿。这种懒惰,这种所谓高尚生活,在最近两百年间成为西班牙和意大利的祸害。相反,同一时期的法兰德斯人,荷兰人,英国人,德国人,尽量制造有益的东西供自己享受,认为是荣誉。普通人贪逸恶劳的本能,有教育的人不愿意劳动的可笑的虚荣,都被日耳曼人清醒的头脑和坚强的理性克服了。
就是这种理性和这种头脑,使他们能建立和维持各式各种的社会关系,首先是配偶关系。——你们知道,在拉丁民族中这个关系不大受到尊重:意大利.西班牙:法兰西的戏剧和小说,老是用通奸作主要题材:至少那几个国家的文学以情欲为主体,听凭情欲为所欲为,表示对情欲同情。相反,英国小说描写的是纯正的爱情,歌颂的是婚姻:在德国,风流的行为并不光荣,便是在大学生中也如此。在拉丁国家,风流是宽恕的或容忍的,有时还受到赞许;婚姻的约束和夫妇生活的单调似乎很难忍受。感官的诱惑太强, 幻想的波动太迅速,精神上先构成一个甜蜜的,销魂的,热情汹涌的梦境,至少先编好一个肉感又强又有变化的故事;一有机会,平时积聚的浪潮便一涌而出,把一切由责任与法律筑成的堤岸全部冲倒。你们不妨想想十六世纪的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的情形,看看庞台罗的短篇小说,洛泼的喜剧,勃朗多未的笔记:再听听同时代的琪契阿提尼对尼德兰风俗的评论,他说:“他们对通奸深恶痛绝……他们的妻子极其规矩,可是行动很自由,一点不受束缚。”她们独自出门拜客,独自旅行,从来没有人说坏话,她们管得住自己。并且她们都善于管家,爱好家庭生活。便是最近,一个有钱的荷兰贵族告诉我,他族中好几个年轻妇女从来没看过国际博览会,但宁可守在家里,不限丈夫或兄弟到巴黎来。①这种安静而喜欢杜门不出的性格,给家庭生活添加不少乐趣;没有好奇心和贪欲作祟,纯粹的思想便更有控制的力量,既然夫妇俩厮守在一处不觉厌倦,那未想到结婚时的盟约,想到责任感和自尊心,就很容易战胜诱惑,不象别的地方的人因为诱惑力太强而无法抵抗。——对于别种性质的结合,我也可以说同样肯定的话,尤其是自由结合的团体。那是极不容易办的;要机构正常进行,不发生困难,必须参加团体的人神经安定,不忘记共同的目的。在会场中必须有涵养功夫,让人家向你抗丅议甚至毁谤,等轮到你发言再答复,而回答的措辞也要温和;同样的论点,附带着数字和肯定的材料,连续听到一二十次也得忍受。觉得政局可厌的时候,不应该把报纸一扔了事,不应该为了发议论和嚼舌头的乐趣而关心政治,不应该为了讨厌领袖而立刻暴丅动,那是西班牙和别的地方的风气,你们还知道有个国家,因为政府不够活跃,人民“感到无聊”而起来推翻政府〔内阁〕呢。日耳曼人的集会结社,不是为空谈,而是为行动;政治是一桩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事;他们当做事业看待,说话只是手段,效果才是目的,哪怕是眼前看不见的效果。他们服从这个目的,敬重代表这个目的的人。被统治者敬重统治者,这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现象;统治的人不好,人民会反抗,但耐着性子,用合法的手段反抗;制度有缺陷,他们慢慢的加以改良,决不把制度打烂“凡是日耳曼人住的地方都有自由的代议制政府:现在瑞典,挪威。英国,比国,荷兰,普鲁士,甚至奥地利,都是如此。到澳洲与美洲西部去垦荒的农民也把代者制带过去,新落户的居民虽然粗暴,代议制也很快发展起来,并且毫无困难的维持下去。比利时与荷兰立国之初就采用这个制度,尼德兰一些古老的城邦都是共和国,虽然有封建主,整个中世纪都维持共和政体。自由结合的团体纷纷建立,不费气力的存在下去,小团体和大团体一样,而且就存在于大团体中间。十六世纪时每个城市,甚至每个小镇都有火绳枪会和修辞学会,一共有两百以上。便是今日,比利时还有无数这一类的团体:有射箭会,有歌唱会,有养鸽会,有养鸟会。在荷兰,一些私人自愿结合起来,包办全部的慈善事业。集体行动而谁也不压迫谁,是日耳曼族独有的本领,也就是这种本领使他们能把物质掌握得那么好:他们凭着耐性和思考,适应自然界和人性的规律,不是与规律对立而是加以利用。